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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音乐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
Release date: 2021-08-01        publisher: 音乐学院信息员         office viewed:

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音乐学院成立于2019年,现有音乐教育专科专业和音乐学本科专业,设有理论舞蹈教研室、声乐教研室、器乐教研室和公共艺术教学部。   

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满足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需要,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教师。具体事项要求如下:   

一、引进时间   

全年接受报名,分批研究引进。   

二、引进方向   

(一)声乐、钢琴、舞蹈编导、音乐教育、音乐表演等专业人才。   

(二)其它相关学科专业或交叉学科人才。   

三、引进条件   

(一)基本条件   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身体健康。   

2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。   

3.忠诚教育事业,恪守学术规范,能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;爱岗敬业,责任心强,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。   

4.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;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。   

5.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应聘: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;受行政处分,正在处分期内或处分期满但未被解除处分的;曾受过刑事处罚、劳动教养的;具有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引进情形的。   

(二)其他条件   

1.博士引进条件

(1)具有博士学历学位,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,年龄不超过40周岁。   

(2)教学、科研水平符合《关于印发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相关规定,详见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人事处网站。   

(3)符合学校其他有关规定。   

2.教授、副教授引进条件

(1)在国内公办本科高校、省部级以上科研院所从事教学、科研工作5年(含)以上,具有硕士学位的教授、副教授。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,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0周岁。   

(2)教学、科研水平符合《关于印发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相关规定,详见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人事处网站。   

(3)符合学校其他有关规定。   

四、人才待遇   

参照《关于印发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执行,详见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人事处网站。   

五、报名方式   

凡符合条件的引进人员须提供个人简历,内容包括:个人基本情况,含学习和工作经历、职称、职务情况等;科研成果情况,含已发表、出版的论文、论著情况,已结项或在研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。   

引进人员须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yyxy@hafu.edu.cn。邮箱主题:“姓名+博士”或“姓名+教授”。   

六、联系方式   

音乐学院:王老师 13783539933;   

人事 处:郑老师 0371-69303735。   

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音乐学院   

2021年7月 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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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音乐学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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