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训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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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
Release date: 2023-07-19        publisher: 音乐学院信息员         office viewed:

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

教学物资(仪器设备)属学院公有财产,为了便于管理,使其更好的服务于教学,特制定音乐学院公共艺术教学部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:

(一)学院制定统一仪器设备借还登记本,借用前需登记并检查仪器设备的使用状态是否良好,做好登记。

(二)借用仪器设备的教师必须按归还时间归还所借物品,由实验管理人员进行验收。  

(三)教师需正确掌握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,因使用不当损坏者,由本人赔偿。  

(四)教师所借教学仪器设备不准转借他人,不准私自带回家里使用,否则将严肃处理。  

(五)教师因教学需要长期借用仪器设备,应办理借用手续,借用时间不超过一学期。  

(六)外单位人员借用本院教学仪器设备,必须经学院领导签字后借用。任何人不得私自将仪器设备外借。  



音乐学院公共艺术教学

20233月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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