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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-2024学年第1学期期初补考的通知(一)
Release date: 2023-09-05        publisher: 音乐学院信息员         office viewed:

关于2023-2024学年第1学期期初补考的通知(一)

供稿单位:教务处  编辑发布:教务处信息员  日期:2023-09-05 09:15  点击:[ 4399]

各教学单位:

根据学校工作总体部署,现将2023-2024学年第1学期期初补考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考前准备

95日至15各开课部门依据《2023-2024学年第1学期期初补考信息汇总表》(见附件1),并根据课程考试大纲规定,采用相应的考试形式,如笔试、论文、上机等。若需要打印试卷,需提供试卷打印清单,内容包括考试科目、补考人数及打印份数等信息,并提供标准试卷电子稿交由学校招标的印刷商(梁经理:13592607958)统一印制后,各开课部门自行领取和保存。

各开课部门拟定本部门《2023-2024学年第1学期期初补考安排表》(见附件2[含具体考试时间、考试科目、考试地点(需预先在教务管理系统上申请教室,流程详见附件3)、考试人数和监考教师],并于915日(星期五)中午12:00前将附件2电子稿交到教务处,由教务处统一在校园网站通知栏公示。

二、考试实施

918日至24,各开课部门组织考试,具体考试安排详见《关于2023-2024学年第1学期期初补考的通知()》。

三、阅卷与成绩录入

918日至29日,为阅卷和成绩系统录入时间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(一)通识教育选修课程(公共选修课程)和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不及格者不安排补考,需重新选修另一门课程。

(二)劳动教育实践(二)课程由学生处负责安排补考;劳动教育理论课程需学生务必在尔雅平台上重修学习,学习起止时间911日至109日。

(三)各开课部门设立考务办公室,负责考试组织安排、试卷发放与回收及阅卷登分等工作。

(四)学生所在学院务必把本次补考通知到每位补考学生,学生本人务必核实考试科目。

(五)严肃考试纪律,监考人员履行监考职责。

(六)监考教师等按学校规定统计计算工作量。

(七)考试地点系统申请流程:教务处网站--用户下载--常用表格下载,并填写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室使用网上申请表》,此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上传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。考试教室确定后,请填入附件2的考试地点栏。

(八)各开课部门《2023-2024学年第1学期期初补考安排表》(电子稿)务必于915日(星期五)中午12:00前交到教务处考务科,并在校园网统一公示。

联系电话:0371-69303626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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