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合民主评议结果和培养人、群众、党员意见,经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和党总支预审,确定陈博等9名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。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公示时间:2024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10日(共7个工作日)。凡对上述公示名单有异议者,请在公示期内,以书面或其它形式(电话、电子邮件等)向我总支或党委组织部反映。
联系电话:61625117;联系邮箱:404460968@qq.com党委组织部:69303607;联系邮箱:hnczzzb@hafu.edu.cn
音乐学院党总支(盖章)
2024年4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