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让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享受到国家助学贷款、奖助学金等资助,结合疫情防控要求,现将近期学生资助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生源地助学贷款
各学院通知贷款学生,将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具的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》交至各班辅导员处,以学院为单位将贷款学生信息进行统计汇总(格式见附件1),统一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回执录入工作。各学院于9月11日(周五)下午5点前将统计表电子版、纸质版和学生提交的受理证明(与统计表排序一致)分别交至象湖校区、龙子湖校区学生处办公室(龙子湖校区学生处办公室在知行楼111室,联系人:龚洪德,电话:61625162,13253539494;象湖校区办公室在行知楼学生办事大厅117室,联系人:关瑞峰,电话:15837197261)。
二、高校助学贷款
根据上级要求,今年高校助学贷款申请、审核统一使用原龙子湖校区账户,每学院配备1个电子口令牌;原象湖校区账户电子口令牌继续由各学院保管使用,待原贷款学生全部毕业后交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各学院核对已交费学生信息、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,并督促其他学生积极申请高校助学贷款,将拟申请高校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进行统计汇总(格式见附件2),于9月11日(周五)下午5点前将统计表电子版、纸质版分别交至象湖校区、龙子湖校区学生处办公室。
待各学院配备的电子口令牌到位后,通知拟申请高校助学贷款学生进行具体操作,并提交《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》(见附件3,双面打印)。
三、国家奖助学金情况
为方便各学院审核学生奖助学金信息,省资助中心已将两校区资助系统合并,待学校奖助学金名额下发后,举行资助工作培训详细讲解操作方法。因2020级新生入学报到时间较晚,目前,各学院按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要求,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,及时对在校生进行困难认定排序,为奖助学金评选做好准备。
学生处
2020年9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