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,积极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,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节能管理工作,音乐学院特制定实验室节能降耗管理办法:
(一)具体职责分配
实验实训中心主任是节能工作的主要负责人,实验管理员是执行人,教师和辅导员负有对学生开展节能宣传教育与管理的责任。
(二)节能措施
严禁在实训室使用大功率电器,电暖气、电炉、电饭锅、热得快等电器。
电钢琴等电子教学仪器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,既节约用电又防止插座短路引发火灾的隐患。
下课时关闭电脑、多媒体并拔下电源插座。
在自然光线充足时不开灯。
按需求开启照明灯,做到随手关灯,人离灯灭。
空调使用时须关闭开门窗,无人时关闭空调。
夏季空调温度设置在20℃以上,冬季空调温度设置在28℃以下。
冬季有采暖设施的办公室、会议室等在供暖正常的情况下,禁止使用空调。
(三)奖惩制度
1、对未经批准在实验室使用大功率电器和乱拉电线的师生,根据情况,给予通报批评。
2、对违反本办法行为,造成资源浪费的人给予通报批评处理。
3、对在实训室节能管理中取得优秀的班级或个人,给予奖励。
音乐学院
2021年3月